關於政黨號次與名單之正確性
此模擬器之政黨號次與名單蒐集自新聞與各政黨申報資料。 中選會預計2019/12/31才會正式公布不分區立委名單,若正式名單公布時有所變更,請以中選會公布為準。
關於計算模擬結果的正確性
本模擬器開發時已盡可能確認法規正確性、餘數分配方式等細節。 然若公布之當選結果與中選會公布不同,請以中選會公告為準。
關於選罷法53條規定投票日前10天起不得發布任何民調之規定
此模擬器並非民調資訊,而是供自由輸入得票率而模擬計算當選名單之用。
例如,雖然看到政黨公布的不分區名單與順序,但實際上到底需要得到多少選票,自己所心儀的候選人才會當選呢?
因不分區立委實際還有5%票數門檻、婦女保障名額等各種眉眉角角需要考慮,此工具可作為輔助估算之用。
系統裡所提供之參考民調資料均蒐集自Wikipedia,
由各媒體民調單位之前發布之民調結果,並非投票日前10日之後的民調資料,在此敘明。
直到選前10日止,本頁會不定期更新最新民調結果。
不分區立委應選幾人?
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「三、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。」之規定, 不分區立委共應選34人,政黨平均每得票3%可當選1席委員。然應注意最低當選門檻等規定,請參照下題。
平均為什麼我將某政黨得票調到大於3%了,當選名單卻一席都沒有?
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「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,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」 與選罷法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,依下列規定:…(中略)…五、各該政黨之得票比率未達百分之五以上者,不予分配當選名額;其得票數不列入第一款計算。」之規定, 政黨得票必須達到5%門檻,才能分配當選名單。未達5%之政黨選票,將平均分配到超過5%之其他政黨計算。
政黨得票超過其提名人數時會怎麼處理?
根據選罷法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,依下列規定:…(中略)…四、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人數少於應分配之當選名額時,視同缺額。」之規定, 人數不足時則缺額,此缺額不會分配至其他政黨,故不分區立委總當選人數會少於34人。
為什麼有時候會有未按照順序跳著當選的情況,是不是系統bug?
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「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,…(中略)…各政黨當選名單中,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。」 與選罷法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,依下列規定:…(中略)…前項各政黨當選之名額,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。」之規定, 各政黨之當選名單中,女性當選人必須等於或多於男性當選人。
為什麼既然有婦女保障名額規定,很多政黨卻提出順序矛盾的名單,造成當選順序亂跳?
這個問題應該去問那些政黨……。
不過,未來4年內,當有不分區立委失去立委資格(死亡、判刑、失去黨籍、辭職、當選縣市長…)而須遞補當選時,同樣依照此名單順序並考慮婦女保障名額推算遞補當選者。
若失去立委資格的是男性立委,則跳過的第一順位男性候選人則會遞補當選。故名單順序還是會影響日後的遞補當選順序,不是完全沒意義。
政黨可當選人數明明還有剩,為什麼硬是空著不分配?
根據選罷法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,依下列規定:…(中略)…婦女候選人少於應分配之婦女當選名額時,視同缺額。」之規定, 當政黨提出之不分區立委名單,男性高於女性人數時,多出的人數無法當選,形同缺額。(但未來該黨若有不分區男性立委辭職或失去黨籍,則名單剩餘人員可遞補。)